正视人性的短板
现代公司制度建设的立身之基是人性本恶,换言之,只有正视人性的短板,只能在接受人性的基础上,设计出有效的治理机制,才可能让各相关利益主体、各种资源和各种诉求形成一种合理的平衡。
不管是传统儒家思想里反复提到的“富与贵,人之所欲也……贫与贱,人之所恶也”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,死亡贫苦,人之大恶存焉”,还是现代经济学中的利己假设,都无法躲避关于人性中的短板效应。
人非圣贤,对人性的认识必须要超越简单的善恶观。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,只要有租金存在,人的自利动机就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。机会主义行为通俗来说就是“损人利己”,即用欺诈的手段,作出有利于自身但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。我们改变不了人的本能,只能在接受人性的基础上,设计出有效的治理机制,来防范机会主义行为对我们造成较大的伤害。
人是基于激励工作的。以这个理念为基础构建制度,是顺应人性的。但是没有监督的激励是无可 激励和监督,是一体两面。没有监督的激励,是对单个人的激励,也是整个组织的灾难。
总之,如果我们的制度针对的是“最坏的人”和“最坏的行为”,那么这个制度一定是好制度。好人自然会遵守制度,并且很有安全感;坏人想钻制度的空子,却没有机会,他们成不了“坏人”。最后,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,他们都是好人。有句话说得好:好制度会把坏人变成好人,坏制度会诱导好人变成坏人,其中的辩证逻辑就在这里。[1]
利益结构:平衡与共生
承认人性,反过来也必须承认每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。
利益结构,是对资源提供方的投入、产出,以及收益分配的架构性描述。利益结构的细节,包括资源的投入量、产出量,风险状况,以及期限安排。[2]
所有合作与交易,都伴随着利益结构。所有的利益相关者,都有其独立的利益诉求。稻盛和夫也是通过调整了公司的利益结构,打造的阿米巴模式的本质是按照市场治理逻辑,强化公司员工收入和成本意识。
优化的利益结构,就是一种治理结构——让想干事的人能干事,能够有机会干出一番事业;让不认同和不能干的人,在恰当的时候离开。平衡利益、获得共生是公司治理的智慧。
共生,可以让强者更强,让弱者也得到应有的尊严;而前提是要承认个体的利益,承认人性的自利性,在此基础上,建立利益合作的架构,因此,真正的公司治理,是一种智慧。
图源豆瓣[3]
企业家精神:利益增量的来源
讲利益平衡,首先要有利益增量。没有利益的增长,只是局限于分配存量,分得再公平,也没有意义。而利益增量是发生在未来,具有不确定性。
用新的资源关系,替代旧的资源关系,用新的利益结构,代替旧的利益结构,是企业家的任务。企业家精神具有两个重要的特性:第一是方向性,始终瞄准客户的需求,第二是动力性,是企业家的忘我投入精神,以及由此驱动整个企业向前发展的特性。[4]
第一代创业者的自我激励机制是充盈的,往往并不需要额外的激励性报酬体系与之配套。但随着企业的规模逐渐变大,业务不断扩展,企业家精神会因为多种多样的原因被稀释、被蚕食。最极端的情形是,当创业者退出关键位置、企业家的工作逐渐被家族成员或者职业经理人接替的时候,企业家精神的动力性会下降甚至消弭。企业会因此失去其发展的第一原动力。[5]
德鲁克提出每个人都可以追问自己三个问题:不做当下这件事,又会怎样? 这件事别人做,会不会更好? 有哪些事情,就是交给别人做,也毫无意义?
只有增量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谈利益分配,或者说做大蛋糕是第一步。因此,公司治理的根本还是创造价值,需要由拥有企业家精神的主导者作为引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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